飞依诺转战创业板:前次科创板申报存未披露代持,估值大幅波动引关注
转战创业板,前次申报遗留代持问题
曾冲刺科创板未果的飞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飞依诺”),正转战创业板推进IPO。公司于2022年12月获科创板受理,2023年6月终止,之后于2026年3月获创业板受理。但创业板申报稿显示,前次科创板申报期间存在未披露的股权代持,且涉及一名“隐名”股东的身份问题。
科创板申报稿曾称,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权代持情况已解除。然而创业板申报稿披露,徐秀珍所持公司股份系为徐惠东及席尚忠代持,相关代持股份直至2023年6月才通过全部转让完成清理。徐秀珍系徐惠东的母亲。这意味着,前次申报中“已解除”的表述与后续披露存在明显出入。
代持缘由与“隐名”股东身份
对于代持缘由,飞依诺在创业板申报稿中解释:徐惠东作为其任职企业的股东及高管,为避免自身对外投资引发任职公司其他股东非议;徐惠东的同学席尚忠看好公司发展拟参与投资,出于便利性考虑,以现有股东徐秀珍的名义受让了这部分股权。
回溯演变过程,飞依诺2010年4月成立之初,徐惠东最初安排其配偶赵彣代为持股;直至2012年8月,对应股权的代持主体才变更为徐秀珍。创业板申报稿显示,徐惠东目前为上海苏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企查查显示,2010年4月飞依诺成立、代持关系设立之初,国有企业江苏苏豪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苏豪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达40%,徐惠东则持股19.5%。
多位专家对此提出看法。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荣休副教授吕随启认为,科创板申报阶段代持股份属于法定应当披露的重大事项,招股书相关陈述与事实不符,构成信息披露不准确,存在误导性陈述嫌疑,中介机构存在核查失职风险。香颂资本董事沈萌认为,作为非控股股东,代持未披露应属于中介机构尽职调查不深入。知名财税审专家刘志耕表示,申请首发上市企业历史沿革中存在股份代持的,应在提交申请前依法解除并披露,持股5%以上股东信息属于重要披露范畴,但是否违规需监管层进一步核实。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则指出,徐惠东于2010年4月通过他人代持股权参与设立飞依诺,或涉嫌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第五条,构成违规经商办企业,不过相关事实仍有待核实认定。
估值大幅波动,业绩与市值预期背离
飞依诺主要从事数字化彩色超声诊断仪及相关技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上交所官网显示,公司2022年12月科创板IPO融资金额为11.22亿元,发行不超过27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份的25%。以此计算,达到该融资金额时的整体估值不低于44.88亿元,每股不低于41.56元。
但2023年6月徐秀珍转让全部股份时,飞依诺整体估值仅20亿元,每股约24.69元。吕随启表示,短时间内估值大幅下调,原因可能是此前估值过于乐观。沈萌分析,撤回IPO可能因业绩表现不佳,失去IPO因素后估值自然受影响。财务数据显示,飞依诺2023年营业收入5.38亿元,同比增长1.65%,但归母净利润亏损6559.05万元,而2022年为盈利3862.85万元。2024年和2025年业绩逐步回暖,2025年归母净利润达1亿元。
不过,公司估值并未随业绩同步走高。2025年12月最新一轮股权转让对应的整体估值仅为18亿元,较2023年6月20亿元的估值水平有所回落。飞依诺在深交所问询回复函中解释,2023年6月撤回前次上市申请后,原本拟较快再次申报IPO,受让方结合当时市场环境及IPO预期给予较高估值;2023年下半年以来,受医疗行业政策影响,一级市场医疗器械投资有所回调,导致本次估值出现合理调整。
值得注意的是,2026年6月披露的深交所问询回复函显示,针对预计市值问询,飞依诺表示,采用同行业可比A股上市公司市销率(P/S)法测算的公司预计市值为63.65亿元,采用市盈率(P/E)法测算的预计市值为36.06亿元。这一预期与2025年12月股权转让时的18亿元整体估值存在显著差异。从科创板转战创业板,飞依诺的IPO之路并不平坦。前次申报中未披露的代持问题,不仅关乎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也考验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等中介机构的核查责任。在医疗器械行业投资回调、IPO审核趋严的背景下,公司估值口径从一级市场转让价到预计市值测算出现较大跳跃,可能成为监管问询和投资者关注的焦点。
针对公司整体估值大幅变动的合理性、前次科创板IPO阶段持股5%以上股东徐秀珍所持全部股份为代持是否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各方是否勤勉尽责等问题,央广财经已向飞依诺发出采访函求证。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公司正式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