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价格预立项:打通新技术走向临床的“关键一公里”
背景:从“获批后等价格”到“研发期给指引”
一种新技术或新产品从立项到定价,往往要经历多重审批,拉长转化周期。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副院长潘湘斌指出,很多时候好不容易拿到上市批文,还要继续等待价格审批。为让新技术新产品实现获批应用与价格立项“无缝衔接”,国家医保局日前发布《关于试行高水平新技术新产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预立项制度的通知》,发挥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引领作用,打通新技术走向临床的“关键一公里”。
近5年来,国家医保局全面完成40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编制,新增质子放疗、手术机器人、远程手术、脑机接口置入、血管保护装置置入、全胸腹主动脉置换等200余项价格项目。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司司长王小宁表示,绝大多数已获批应用的存量技术、产品已有收费渠道。价格预立项制度将受理节点前移,由省级医保部门提前介入提供价格政策指引,为新技术新产品获批后快速立项做准备。
关键机制:哪些能报、谁来申报、如何衔接
中国科学院院士、西京医院肝胆胰脾外科主任窦科峰认为,在新技术进入临床研究、新产品进入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至正式获批之间,医保部门提前介入,本质是把价格确认从获批后前移到研发临床转化期。这有望消除从获批到收费之间的空窗期,稳定企业、医院和患者预期,对长周期、高投入、高不确定性的战略前沿技术起到政策护航作用。
《通知》提出三类可纳入价格预立项的情况:
- 临床价值大、诊疗手段突破的新技术;
- 满足临床重大需求、有效解决关键领域诊疗难题、提升诊疗效率精度的新设备;
- 填补诊疗空白、患者获益为主、改变手术方案的新耗材。
申报方面,价格预立项需由三级医院向省级医保部门提出申请。同一技术或产品首家医院申报后,其他医疗机构无需重复申报,各省级医保部门也不重复受理。需要明确的是,预立项不等同于“价格已立项”,能否转为正式价格项目,取决于新技术新产品能否获得卫生健康、药监部门批准应用;如临床研究失败、疗效不佳或审批未通过,程序自然终止。
意义与边界:政策护航,但非临床背书
潘湘斌认为,预立项制度可减少重复申报、重复认证及地区差异带来的时间消耗,还能提高医院申报积极性,让医院更敢用新技术。新项目从论证到应用需要投入大量人力、设备和管理成本,预立项在正式落地前释放价格政策信号,能打消院方顾虑,助力规划。
随着人工智能、干细胞、异体移植等新技术快速发展,前沿医疗技术正逐步走向临床应用。窦科峰提醒,立项不等于临床背书,应设立伦理安全和监管准入门槛,避免价格优先倒逼风险扩张。立项评估应从技术成熟度、临床必要性、产业带动性等方面综合评估,防止为收费而立项;同时加强真实世界数据跨区域互认,让价格跟随价值走,而非跟随概念走。
国家医保局将指导开展真实世界医保综合价值评价,并与医疗机构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提早识别创新医疗技术。王小宁表示,鼓励申报单位在临床研究等阶段嵌入评价计划或经济性考量,实现与临床研究“同计划、同实施”,实现技术获批时价值证据的同步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