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3家违规“金控”企业被点名 监管要求3个月内完成整改

监管公示:3家主体名称使用“金控”字样被认定违规

西藏金融监管局近日发布公示,明确金融为特许经营行业,必须持牌经营。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国发〔2020〕4号)等有关规定,未经批准不得登记为金融控股公司,不得在公司名称中使用“金融控股”“金融集团”“金控”等字样。为严把金融准入关口、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强化非法金融活动源头管控,按照全国统一部署要求,西藏金融监管局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内涉金融经营主体开展全面摸排。经综合研判,认定辖区内共有3家经营主体名称未经批准含有上述涉金控字样,分别为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亦兴金控投资有限公司、西藏金控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西藏金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此次公示意味着,相关名称虽已登记,但在金融监管口径下仍属于需要纠正的情形,金融特许经营属性正在从牌照审批向名称、经营范围等登记环节延伸。

整改要求:3个月内注销或变更名称及业务范围

西藏金融监管局要求,上述3家企业自公示之日起3个月内,主动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注销或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变更后的名称、经营范围不得包含“金融控股”“金融集团”“金控”和其他未经许可的涉金融属性字样。对未按期主动完成注销或变更的经营主体,西藏金融监管局将联合相关部门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整改操作层面,企业可重点关注:

  • 主动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注销或变更名称、业务范围;
  • 变更后名称、经营范围不得包含“金融控股”“金融集团”“金控”和其他未经许可的涉金融属性字样;
  • 未按期完成整改的,可能面临金融监管与相关部门联合采取的进一步措施。

从操作层面看,企业需要同步完成名称变更、章程修订、登记信息更新,并梳理现有业务范围表述。若仅更换名称却保留带有金融属性的经营范围,仍可能不符合整改要求。对于确有金融业务布局的企业,应回归持牌经营逻辑,通过合规主体申请相应资质;对于不再经营相关业务的企业,注销或剥离相关字样是更直接的选择。

行业影响:金控准入从严,名称清理常态化

从监管背景看,2020年国务院决定将金融控股公司纳入准入管理,核心是防止非持牌主体借助“金控”“金融集团”等名称形成误导,进而开展类金融或非法金融活动。名称中的“金控”字样虽然不等于金融牌照,但容易让客户、投资者和合作方产生持牌误解。此次西藏对3家主体点名并设置3个月整改期,释放出几方面信号:一是金融监管与市场监管协同加强,名称登记不再只是形式审查;二是对存量违规字样的清理进入实质阶段,企业不能继续观望;三是金融特许经营边界进一步清晰,持牌与非持牌主体的市场形象将加速分化。对相关企业而言,主动更名或注销有助于降低合规风险,避免后续联合监管措施影响经营。对市场而言,清理“伪金控”名称有利于保护金融消费者,维护区域金融秩序。未来,企业在注册名称和宣传中使用“金融”“金控”“基金”等字样时,需更加审慎评估许可要求,避免因名称问题引发监管关注。来源央广财经。